根据《山东省婚姻登记工作指引》规定,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军人证件、身份证、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等证件及证明材料。故使用过期的军人证件,不能办理结婚登记,建议及时换发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。
如有其他婚姻登记信息需要了解,请致电当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咨询。
根据《山东省婚姻登记工作指引》规定,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军人证件、身份证、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等证件及证明材料。故使用过期的军人证件,不能办理结婚登记,建议及时换发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。
如有其他婚姻登记信息需要了解,请致电当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咨询。